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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制度

时间:2026-03-31 05:08:25
职业健康制度

职业健康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健康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职业健康制度1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公司安环部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时掌握本单位各岗位职工的实际情况,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关危害的作业。

5、公司安环部组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安环部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8、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劳动者,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9、公司安环部组织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每人一档,长期保管,不得丢失和转借;并负责将职工健康人员体检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10、安环部负责将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各单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并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职业健康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铁矿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铁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铁矿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入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铁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铁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铁矿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5、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基层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矿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6、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基层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铁矿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矿长的批准后实施。

五、每年按铁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铁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职业健康制度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第三条 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并进行督察、指导;负责职业卫生的制度建设;负责编制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工作。

3.办公室负责用工制度建设,防止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及时调整涉及本岗位疑似职业病人员的岗位,妥善安置患职业病的员工及有与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

4.办公室负责联系相关医疗机构,对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工作。

5.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纠正和制止。

①办公室按要求配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定员,人数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满足公司职业卫生服务的要求。

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上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公司医疗、健康设施及服务的要求,及时配置所需的药品和急救设施,并定期维护、校验、检查和补充。

③现场急救员由各车间从本单位人员中选择,并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门备案同意,急救员数量及素质要满足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急救培训。

①医疗、健康设施及服务要求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并保证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

②职业卫生设备设施及药品要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③职业卫生监测器材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职工医院安排专人统一管理。

④根据公司应急预案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 ……此处隐藏20711个字……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六条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七条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

第八条劳资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保证档案安全。

第九条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业健康制度15

1、员工卫生检查管理规定

1.1、更衣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1.1进入更衣室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进入车间前必须按要求穿上工作鞋违反以上规定者各扣20分。

1.1.2更衣室内工作服要按照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个人物品(包括个人衣服)必须放进个人物品柜中,违反者每次扣5-20分。

1.1.3不准坐在更衣室地上休息;不准将工衣乱丢、乱放在地上;不准在更衣室内(包括休息通道)吃东西;不准乱扔垃圾。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每次扣5-20分。

1.1.4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别人衣物,按偷拿行为处理。

1.2、着装管理规定

1.2.1戴首饰、耳环、手表、装饰品等进入车间者,每次扣10分。

1.2.2上班时不佩戴所要求佩戴的用品(如:口罩、发帽等),每次扣5分。(所要求的工衣)。

1.2.3在要求戴口罩的车间内不戴口罩者,或者经劝告屡次不戴好口罩者,每次扣5分。

1.2.4指甲过长,衣袖外露,头发外露,把规定外的物品带进车间,要求纠正时不改正者,每次扣5分。

1.3、其他卫生管理规定

1.3.1违反车间相关的卫生要求(如洗手程序、洗手频率和一次性手套使用规定等),每次扣违反者5分。

1.3.2在洗手处或车间内洗私人物品,用烘手机烘干口罩、袖套等用品,每次扣10分。

1.3.3不能在车间内整理口罩、帽子和头发,违反者扣5分。

1.3.4进出车间,无合理原因而拒绝接受卫生检查者,每次扣20分。

1.3.5未经许可捡掉落在地面无外包装的原料和半成品,或者没有按《袋装产品掉地上处理方法》的要求处理掉在地面上的袋装产品时,每次扣5分。

1.4、卫生检查员的管理规定

1.4.1卫生检查员没有按照《卫生管理规定》《生产车间人员着装规定》《一次性手套使用规定》《止血贴的使用和回收方法》《生产车间清洁剂、除锈剂使用规定》等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每次扣卫生检查员5分;由于检查疏忽或不如实填写记录而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卫生时,视影响的程度扣卫生检查员10分或以上。

1.4.2卫生检查员对于违反卫生要求的现象不及时纠正或联系上级寻求解决方法者,每次扣卫生检查员5分或以上。

1.4.3卫生检查员故意隐瞒违反卫生要求现象时,每次扣卫生检查员5分或以上。

2、资料、报表和文件管理规定

2.1、报表方面

2.1.1填写报表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并且不得在报表上乱涂乱画,违者每次扣5分。

2.1.2当天的报表,需要当天上交,违反者每份报表扣5分。

2.1.3报表和贴纸在更改新版本后,车间各班负责人,应及时回收所有旧版,再领取新版本使用。若在要求使用新版本报表或贴纸时仍旧在使用旧版报表或贴纸,则追究责任人,每份扣5分。

2.1.4质量记录要保管好,常温食品记录要保存3年,冷冻食品记录保存3年,质量记录销毁必须写质量销毁申请单。若报表核对员遗失或损坏上交报表,每份报表扣报表核对员或相关责任者5分。

2.1.5在验证报表时,对于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关键数据无认真核对,每次扣5分。

2.1.6在验证报表时,对于报表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调查、报告或通知报表记录者改正,每次扣报表验证者5分

2.2、文件方面

2.2.1各相关部门必须保管好受控文件,保证所使用的文件是最新版本,若损坏、遗失和使用过期文件,则追究保管者责任,每份文件扣10分。

2.2.2各部门领到最新版受控文件后,应从文件生效日开始按照新规定操作,若发现有违反规定者,需做好相应的培训与教育,若错误的操作影响到产品的质量时,视影响的程度扣10分或以上。

2.2.3根据《文件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管理者若未回收到旧版本就发放新版本,每次扣5分,文件管理者应保管好文件最新版本的原件和作废文件的原件,对于回收上来的旧文件要作废处理,违反相关要求时,每次扣5分。

2.3、其他

2.3.1检查室温和种类冷冻库,冷藏库温度时,发现温度异常时,没有按照《温度异常的处理方法》执行者,视对产品质量产影响程度扣5分或者以上。

3、物品控制不合格管理规定

3.1、扫把,垃圾铲等清洁工具和各工序的专用的生产工具出现混用现象(参见《生产车间领用文具及物品规定》,《车间胶纸使用规定》和《车间毛巾、清洗、更换规定》的相关规定),每次扣责任者5分。

3.2、生产工器具有损坏时,需要用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违规者每次扣5分。

3.3、在生产车间中使用的文具和工器具(毛巾,盒子,胶纸,刀具等)不符合《生产车间领用文具及物品规定》、《车间胶纸使用规定》、《车间毛巾、清洗、更换规定》和《车间筐子、盒子使用规定》的相关要求者,或未经同意,使用对产品存在危害的工器具,每次扣责任者5分。

3.4、新设备,器具进入车间时,应该按照《新设备、器具导入时管理体制》进行检查,经确认可以使用后才能开始使用,违反者如果影响生产造成浪费时,责任者扣浪费费用的10%。

3.5、物品交换负责者,由于工作错误而可能或者已经影响产品质量,视影响程度扣5分或以上。

3.6、物品交换负责者,由于工作的失误而影响生产,视影响程度扣5分或以上。

4、品质管理部人员的管理规定

4.1、品质管理部人员必须按照质量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于影响质量的行为或者质量不合格的结果如有故意隐瞒事实或造假者,不得继续在品质管理部工作。

4.2、品质管理部人员对品质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违反者每次扣5分或以上。

4.3、品管部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质量记录,记录要真实,关按时提供给部门负责人确认,违反一次扣10或以上,违反两次按警告处分。

4.4、品质管理部所使用的化学物品为公司物品,未经允许不得拿出化验室使用,违反者每次扣5分。

5、化验室人员的管理规定

5.1、要求检查的项目没有检查,并影响到生产计划或出货,给予警告处分。

5.2、对产品质量判定错误,并造成经济损失时,视影响程度扣20分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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